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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縣院公訴一盜竊汽車案 利用GPS定位車輛
- 發(fā)布日期: 2011-12-10
- 生成日期: 2022/6/1
- 發(fā) 布 人: 衛(wèi)通達
- 信息來源: 正義網(wǎng)
正義網(wǎng)福建12月9日電(通訊員 楊福新) 租用車輛后在車內(nèi)安裝全球定位系統(tǒng),歸還后車輛盡在控制中,之后找準機會將車盜走。發(fā)生在仙游的這起高科技偷車案例,讓被竊車主防不勝防。近日,福建省仙游縣人民法院對由仙游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鄭某做出判決:判處鄭某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
2008年11初的一天,時年33歲的仙游郊尾埕邊男子鄭某某伙同同案犯張某、辜某、許某(均已判刑)按照事先的策劃和踩點,向莆田某車行租憑一輛廣州本田雅閣2.4型轎車。當日幾人即將車開往廣東某地,通過渠道為車輛配制備用鑰匙,同時以車主名義為車輛偷偷安裝GPS全球定位系統(tǒng),一切準備就緒后,假裝平靜地將車開還車行。 幾位竊賊暗暗竊喜,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打開電腦,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和定位系統(tǒng)全天候跟蹤該車的方位,對車輛進行全程監(jiān)控,以找準時機實施偷盜。幾天后,他們發(fā)現(xiàn)車子停在莆田城廂區(qū)南門單面街拱橋旁,當年11月9日凌晨,竊賊大搖大擺地來到車旁,用事先配制的車鑰匙,將跟蹤已久的轎車迅速開走,之后由同案犯張某和許某連夜開往廣東銷贓。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急于快速出手的竊賊將價值10多萬的轎車以低價3.2萬元銷贓,所得贓款由四名同案犯均分。
整理:洪麓豐